辦理補助前應先將健保轉出後再加保:
離職後健保請記得轉出再加保,失業給付申請者可以直接到鄉鎮公所加保。但如配偶或子女有工作者,請以眷屬身分依附其公司加保。
適用對象:
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的健保費將全額補助自付部分的保險費,勞保局會按月將領取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之資料,送交中央健康保險局。
補助方式:
失業被保險人領取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依每次領取給付末(迄)日之當月份,由勞工保險局全額補助本人及其眷屬自付部分之健保費。
有問題請洽健保總局:
(02)27065866-2209或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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