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當場抱怨
1.1由承辦人直接處理。
1.2經承辦人無法處理時,由單位主管處理。
1.3經單位主管無法處理時,由秘書處理。
1.4經秘書無法處理時,由主任處理。
1.5經本中心主任仍無法處理時,建議由上級機關或相關單位處理。
2.書面、直接或意見信箱反應
2.1由研考單位分案給承辦人處理,並追蹤。
2.2由承辦人簽辦給單位主管。
2.3單位主管簽核後送秘書。
2.4秘書簽核後送中心主任。
2.5經中心主任批示後,交由研考單位答覆當事人,並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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